设为首页 |加入收藏
 
     机构简介
     组织机构
     公证人员
电话: 0633-8790986(公证咨询) 0633-8788215
传真: 0633-8790769
地址: 日照市泰安路33号市水务集团4楼(新市区银座北门对过)
工作时间: 周一至周五
上午:8:30-12:00
下午:14:30-18:00(夏季)
   14:00-17:30(冬季)
周六、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值班
  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亲属关系公证
  亲属关系公证  

亲属关系公证

需提交材料:
(一)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;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,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;
(二)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
亲属关系证明(点击下载模板)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,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;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,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(乡、镇人民政府)出具本人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;
(三)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,应提交
《授权委托书》
(点击下载模板)及受托人《居民身份证》;
(四)关系人须提交《居民身份证》《户口薄》或《护照》、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;
(五)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、证明材料。

注:红色标记为必须提供材料。
版权所有 山东省日照市阳光公证处 | 鲁ICP备20001907号
电话:0633-8790986 8788215 8788528
传真:0633-8790769
邮箱:rzyggz@163.com
地址:日照市泰安路33号市水务集团4楼(新市区银座商城北侧对过)

日照公证公众号

公证云APP

1

山东知识产权公证